之后,他辗转到孤儿院,他还有一个母亲,甚至,他还知道自己的母亲叫做什么名字,长什么样子,跟哪个男人跑了。但是,他就在孤儿院。孤儿,无父无母,但他还有一个母亲。
在孤儿院里,可能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,尽管在那里,他没有说过一句话,很多人也把他当做哑巴。但是,他还是感受到很快乐,快乐得就像一只不会说话的猫咪。
孤儿院里,除了老院长之外,没有人喜欢他,因为所有人都觉得,他像一只凤凰,他不喜欢说话,但他却长得很漂亮。
在院长办公室里,老院长让慕容珏坐下,可是慕容珏没有坐,因为他觉得自己坐下来就是对老院长的不尊重,他害怕老院长不高兴,因为老院长已经让很多小孩离开了,他害怕离开这个地方。如果有可能,他就想一辈子呆在这个地方。
老院长慈祥地笑一笑,问道。“你以后想做什么啊!”
慕容珏摇摇头,没有回答,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什么,习惯什么。不过想到这里,他似乎察觉了什么,这才开口说道,“我喜欢这里,习惯这里!”
每一位孩童说出的话语,都是一句诗,时间上独一无二美妙的诗,哪怕每个字都是单音节词,而他只说了一个字,也是一句独一无二的诗句。
老院长叹息一声,她知道了慕容珏的答案,她让慕容珏先去吃饭。
一吃饭,慕容珏就在这个地方吃了足足十年。等到孤儿院被强拆,慕容珏走在大街上,才发现自己无家可归。
最开始,慕容珏只是在街头上卖唱,因为他看到很多人都这样,他喜欢唱歌。
那个时候,他的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舞台,有一些小朋友经常在那里表演才艺。每次,慕容珏都会很羡慕,不仅仅是因为羡慕对方能歌善舞,更重要的是,他们的身边都会有他们的父母。
慕容珏因为自身长得好看,再加上对于表演和唱歌极其又天赋,终于,星探找上了他。
那个星探很幸运,因为他发现了慕容珏,这个当代最流行的亚洲天王。
慕容珏很喜欢《刘禅》这首歌,因为,他觉得,这首歌就是在写自己,被人嘲笑的刘禅,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刘禅,慕容珏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刘禅,因为,他的父亲老喜欢摔他。
而且,往死里摔。
幸好周围有大将制止,父亲才没有摔死慕容珏,也没有摔破他的容颜,只是,摔坏了他的心。一颗被摔多次,伤口结痂,几乎变成一块顽石的心。
慕容珏看着程锦,他感受到,程锦唱出来的刘禅,是另一种风格,一种孤独的风格,一种不会被人赞美,只有被人嘲笑的风格,一种压抑的风格。
程锦唱完一首歌后,上来投钱的人更多了,而且大多数都是一些男子,他们眼里偶尔会充满泪光,也不管包里多少钱,反正一股脑全投进去。
程锦站在旁边暗暗乍舌,这可是比抢银行来的钱还要快吧!
休息一下,喝一口慕容珏递过来的水,洗漱一下喉咙,最后吐掉,看着一旁的慕容珏,轻声问道,“怎么样,我唱歌还行吧!”
“你简直就是一个天才,我说的很认真。现在,我十分理解为什么你的导师会要求你转系,因为你就是天生的歌唱家,没有人可以做的像你这样。”
慕容珏毫不修饰地将自己的赞美全部送给程锦,因为,程锦值的这样的赞美,特别是在,当她唱歌的时候。
“总有一条路是尽头,程锦,我现在希望你放弃原来那条老路,因为那条路你根本走不到尽头,而这条路,你可以一直走,然后等到有一天,你发现这条路的尽头,你就会有一种,十分的骄傲感,自豪感。”
慕容珏看着程锦的眼睛,认真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