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边捏着从周晓南手里扯过来的创可贴往自己脚背上的伤口上贴,一边和周晓南说,“周晓南,你也许是我在大学里,看到我出糗最多的人了。”
“这是好事呢,还是坏事呢?”周晓南的这个问题,倒是充满着哲学的意味。谁希望自己的丑态全部被一个人看到?不过话又说回来,还好这些丑态都只是在周晓南面前而已。
“周晓南,我可真庆幸,我喜欢的人不是你,不然,我感觉自己一辈子都不能在你面前抬起头做人了。”
淋雨、失恋、相亲、被关在解剖教室,现在又是在他面前摔出个狗吃屎。这样算来,我跟周晓南也算是一起出生入死过了,咱俩的关系,在不知不觉间已经上升到了,即使我在他面前再丑陋一些,我都觉得无所谓的地步。
周晓南笑了笑,“是啊,张希希,你也该庆幸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一挂,不然,我早被你吓得屁滚尿流,绝尘而去了。”
你们看,这样的你不喜欢我、恰巧我也不喜欢你的关系多好、多融洽。不必反复斟酌每一句要说出口的话,也不必在意对方是否介意我的任何不合时宜的举动。如果时间可以倒回,我多希望自己可以回到还没有喜欢上他,他也不曾喜欢上我的那个时刻,也许,我们也可以那样没有负担的相处,想笑的时候就张着嘴大笑,哪怕被对方看到喉咙里颤抖着的小舌头都无妨。想哭的时候,也可以把一脸的眼泪鼻涕都糊在对方的身上,然后还不知廉耻地嫌弃对方的衣服怎么可以那么脏。可是我反复地寻找,频频地回顾,我才发现,原来,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存在过那样的时刻。我始终都是那个小心翼翼单恋着黎丘齐的人,我没有一刻放弃过自己对他的爱恋,所以我们从一开始,就已经被设定好了自己的位置。高高在上的你,和低到不能再低的我,又怎么可能成为我们。
“你还能走么?”周晓南的问话,把我从臆想里拉了回来。
“我可不是那么娇气的人。”我穿上鞋,从地上站起来,忍着脚背上因为走动而不时感觉到的疼痛,去收拾散落了一地的绸缎子。
周晓南把最后一点布塞进我手里的纸箱子后,对我说,“我看咱俩还是换一换吧。”。
周晓南的工作,是给台下的前两排椅子贴标签,标签上写得都是校领导的名字,以备他们能够准确地对号入座,不要做错了位置。相比我的那些粗活累活,周晓南的工作简直太轻松了。于是我厚着脸皮接受了周晓南的提议,让他跟着我们系的小伙伴们忙活忙活。其实,我觉得自己这么做,也是在为我们系的伙伴们谋福利。经管系出了名的女生多,我们系里说话不像娘娘腔,动手不翘兰花指,稍微带点阳刚之气的男生少之又少,而且几乎已经全部从单身的行列里被淘汰出局了。现在我把周晓南派到那群如狼似虎的女生堆里,估计够她们乐呵好久的了。
果然,没过多久,周晓南就有些招架不住地跟我诉苦。
“张希希,你们系里都是些什么人啊。”
我眯着眼睛朝他露出一个假笑,“蜘蛛精。”
周晓南的脸上写满了后悔,我朝他耸耸肩,“是你说要跟我换的,我可没逼你啊。而且,你的工作我都做完了,你是不是也应该把我的工作也做完?”
周晓南无话可说,只能硬着头皮重新回到后台那个盘丝洞里,受尽那帮小妖精的蹂躏和迫害。
晚上六点,校园十佳歌手的复赛正式拉开了帷幕,全校推选出来的40名校园歌手,将在这里,决出能够进入总决赛的二十个宝贵名额。由于参加比赛的人数众多,校方为了控制时间,将每个人的表演缩短到了3分钟,也就是说,能不能获得进入总决赛的资格,就看这短短三分钟里,各个选手的表现了。
好戏都已经开场了,那我们这些学生会的干事们应该干什么呢?如果你觉得,此时的我们可以功成身退了,那你们可就大错特错了。我们摇身一变,又成了维持现场秩序的安保人员。
而我,因为腿脚不便,被安排在了礼堂大门口,防止没有票的同学们逃票入场。我就纳了闷了,我一个不能跑不能跳的残疾人守大门,能挡得住身强体健的同学们么?
“我在这守着呗,我刚看到周晓西她们坐得挺靠前的,你去找她们呗。”周晓南不知道什么时候,又出现在了大门口。
“不了,黑压压的一片,我上哪儿找人去?再说,去了也没地方坐啊。我还是恪守己任,做好人民的好公仆吧。”
周晓南对着我笑了笑,也没再劝我,而是和我肩并肩,站着看舞台上的表演。
我觉得吧,说学校就是个小社会,还真是一点没错。一个小小的比赛,水都挺深的。上台唱歌的那些个人中,也不全是天王天后级的嗓子,有几个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五音不全,甚至连黎丘齐都不如。
黎丘齐什么都好,都是拔尖的,唯独唱歌是他唯一的硬伤。黎丘齐从小就五音不全,连初中里一向都积极向上的音乐老师,对着他也总是唉声叹气。黎丘齐的五音不全已经达到了某种高深莫测的境界。那个时候和卢铭玩得挺好的男生之中有个小张学友,模仿张学友那可是惟妙惟肖的。我每次见他都像见偶像一般,只要他去唱k,我都会缠着卢铭让我也参加。那个时候,我还不知道黎丘齐不会唱歌,只是每次去KTV,黎丘齐就没了影。
那一次,我又屁颠屁颠地跟在卢铭后面,随着他的那些朋友们一起出门玩耍。我是他们之中唯一的女孩子,又比他们小一届,于是,他们让我选择去哪里。我见歌神也在场,于是就说要去唱歌,黎丘齐第一个站出来说还有事要先走,可是我死活不让他走,于是他没了办法,只能硬着头皮,跟着我们去了KTV。我还不知死活地要黎丘齐和歌神一块唱歌,于是,我第一次听到了黎丘齐那把破嗓子的歌声,也第一次听到小张学友被黎丘齐带跑了调,几乎没有一句是唱准了的。对于黎丘齐的这种能力,我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,只是,以后再有这样的机会,我再也没有强行邀请过黎丘齐,我还是很爱我的耳朵的,我不希望它受到折磨。
我就这样,又一次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,想起了黎丘齐。我明明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他了,三天?还是五天?这是我这七年里,最长的一次对于黎丘齐的忘却。没有想他说的话、没有想他此时在干什么、没有设想过我们之间还会偶遇、甚至他的脸都因为这几天的空白而变得模糊不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