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墨轻香小说>青春都市>美综:因为怕痛,我选择远攻技能 > 第37章 猪符咒,威廉史崔克的绝杀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一根木棒敲在狼叔后脑勺。

    不等狼叔向前躺倒,一个小药瓶飞到狼叔身前,怼在他的鼻子尖,狼叔下意识抽抽鼻子,顿时神清气爽。

    在进行战斗的时候,狼叔有堪比全方位雷达的野兽感应,如果有人从背后发动偷袭,后果就是被切成片。

    但是,狼叔只能防备“敌人”。

    准确的说,只能防备“敌意”。

    雷林是“队友”。

    雷林没有“敌意”。

    狼叔下意识忽略了雷林。

    雷林这招既不是偷袭,更不是无聊的恶作剧,而是让狼叔恢复意识,免得沉浸杀戮,被敌人用异能算计。

    此番战术是与狼叔商量过的。

    先用木棒对狼叔造成“眩晕”,然后把高浓度的酒精臭耆放到鼻尖,以此刺激精神意识,快速脱离杀戮。

    正常人遭到这套连招,或许会被刺激的脑溢血,最轻也是大脑缺氧,狼叔有自愈能力,完全能够扛得住。

    唯一的缺陷,就是狼叔有堪比犬科动物的嗅觉,被熏的龇牙咧嘴。

    为何要这么做?

    这涉及到狼叔某个特殊弱点。

    狼叔有钢筋铁骨,超强自愈,就算把狼叔扔到太阳表面,只要他的精神意志没有被磨灭,就能不断自愈。

    想击败狼叔,只有一个办法:

    ——攻心!

    针对身体的伤害是没有意义的。

    万磁王能击倒狼叔一万次,狼叔一万零一次站起来,仍是金刚狼。

    想击败狼叔,必须用攻心计。

    必须让狼叔自己“放逐”自己。

    当狼叔进行杀戮,战斗到热血沸腾的时刻,由于精神极度兴奋,近乎能够免疫心控,但如果是幻术师呢?

    如果有人用幻术进行引导,战意勃发的狼叔,十有八九会中计,反过来攻击队友,等到战斗结束后,再把幻术完全撤去,一举击败狼叔的内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