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可荡漾间,周飒出了巢穴。
先去山涧边,捧着泉水漱口洗脸。
虽然巢穴里有自洁功能,但水流拍击在皮肤上的感觉,很真实,很美妙。
周飒很享受。
把火堆下埋的野鸡和芋头扒出来,美美吃了一顿。
接下来,就是下诱饵,诱捕大家伙了。
这山里有黑熊,老虎,豹子和豺狼。
周飒把陷阱里收来的小猎物宰杀了,随意扔在森林里。
气流把食物的气息带给猛兽,循着血液的味道,它们会自投罗网。
一切布置停当,周飒选了一棵粗壮茂密的大树。
爬到高处,躺下等着。
没过多久,树丛里细细簌簌,响起脚步声,缓慢而沉重。
是一只老虎,非常漂亮的黑黄白三色斑纹。
它迈着山中之王的稳健步伐,慢慢地靠近周飒扔下的食物。
闻了闻,又用爪子扒拉几下,似乎嫌弃这食物不够新鲜。
周飒搭起弓箭,又放下。
老虎的毛皮最值钱。
可若有弓箭损伤,价值就会大打折扣。
她突然有了个好主意,闪身进了巢穴。
巢穴里不是还存着几套防毒皮肤衣?
周飒取了一套穿上,大摇大摆地走到老虎跟前。
老虎伏低身子,喉咙里发出赫赫呼声。
身子后错,刚做出前扑攻击的姿态,周飒一个跃身。
竟骑到了老虎背上!
她穿着皮肤衣,不但刀枪不入,百毒不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