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头,只见在路口转弯处,一辆汽车驶来,在它的身后,是呼啦啦的灰尘,想来应该是刚刚来的太快,才会如此吧!
不过徐乾心中也不由得感到有些怪异,要知道这可是土路,地面是满满是石头淤泥,在这种地方开汽车,不想要汽车了吧!
哪怕是这辆汽车的地盘在高,质量在好,也绝对要报废的吧!
“老徐,老徐。”
可是更让徐乾吃惊的是,此刻在车上下来一人,是一个胖子,对他招呼着手,叫着他的小名,卧槽,这人竟然认识自己。
无奈,跟父母说了一声,然后朝着那人跑了过去。
那人是一名男子,很胖,肥头大耳的,脖子上带着个金项链,耳朵上也带着个黑色墨镜,身着简单的花格子衣服,像足了那什么小说中写的暴户。
而后仔细看了几眼,我擦,这不是大壮吗,怎么变成这样了。
大壮,原名叫做张作壮,是他儿时的好朋友,和其他几人,算是穿着裤子长大的。几人小的时候逃课上网,下河摸鱼,偷摘莲蓬等等事情,做了不知道多少件。
只不过初中的时候,便很少见到了。
一是徐乾收了收性子,二是张作壮几人有的上县城上初中去了,有的连学都没上,直接上的技校,有的直接出去混去了。
总之见面的时间少了,也就没有在做了。
而张作壮,便是第三种,连初中都没上,凭着家中的一点微末关系,去省内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混去了,一去便是好几年。
想了想,这好像是其第三次回来了,真没想到一回来,就碰到了自己。
...张阿伟嘿嘿笑道,明明很欠揍的表情却还要努力装做一本正经,丝毫不介意陈牧的鄙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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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馆内灯火昏暗。
坐在对面的陈牧,此时却是一副精神恍惚的模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