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墨轻香小说>仙侠修真>天阳眼 > 第七十八章 出马立堂(二)
    12.莫与同道争锋火并。

    13.修道之时常怀利人之心。

    14.对于善人长相拥护,对于恶人长相远离。

    15.勿对常人之阴阳二宅广生损害。

    16.勿对体虚身弱阳气不足之人梦魇迷惑。

    17.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,名利放于其后。

    18.勿应随时显像,以免常人生烦恼而横加诽谤。

    19.应常接近佛道观庙,广听僧道说

    法外章共计十二条即;

    1.有侵犯我等修仙之地者,可以报应。

    2.有伤我身体者,可以报应。

    3.有害我性命者,可以报应。

    4.无辜损坏我等小庙者,可以报应。

    5.凡是与我等结下任何缘分者,可以收为香童。

    6.凡人身上长有邪骨者,可以收为香童。

    7.凡人心善无恶迹,仙缘浓厚者,可以收为香童。

    8.恶心损害我身体者,可以折磨。

    9.恶心杀害我等而不知忏悔者,可以夺人生命(但要有分寸)。

    10.对我等不恭敬而有恶言恶行者,可以折磨。

    11.故意坏我洞府毁我堂庙杀我子孙者,恶报其人。

    12.有恩与我等无论是何人者,皆应厚报其人并其子孙。

    等我师父宣读完各种仙条律法,众位仙家齐声答是......

    好!既然各位已经熟悉仙条律法,下面分派各堂职责,说着我师傅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金色的长剑和一面红色的灵旗......

    “胡堂为镇,负责扫堂,清理鱼目混珠,道行低浅之辈。负责压堂,维持堂营稳定。负责护堂,守护堂营安定。负责接堂,迎送各路仙朋好友!”。

    “黄堂为通,负责各堂营之间通风报信,此任慎重,行军布阵全靠黄堂兵将传达命令!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