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当然,贫僧生性闲云野鹤,喜欢游方天下,最多也只能在一个地方逗留三日。”
“至于能够学会多少,便看李施主你的悟性和造化了。”
……
摩罗镇外的一片荒郊野地,名为残佛岭。
残佛岭上,一座荒凉破败的土庙中,闪烁着昏黄的烛光。
庙内,两名男子面对面席地而坐,坐在一尊残破的达摩佛像前。
佛像上方,一只通体漆黑如墨、腥面獠牙的秃鹫,正在啃食着一只腐烂的人手。
下方两名男子的其中一个,正是吴少卿。
连续经历两番刺激,吴少卿感到深深挫败感的同时,对李默的嫉妒,渐渐演变成扭曲的仇恨。
嗯,简单而说,他黑化了。
而坐在吴少卿对面的,则是一个身穿破烂袈裟的老僧。
老僧脸上皱褶密布,沾满脏兮兮的油泥。
手中抓着一块血淋淋的生肉,正啃得津津有味、滋滋有声。
“高僧,别再吃了。”
吴少卿看得一阵恶寒反胃,咬牙切齿问道,“方才我开出的条件,你考虑得怎么样?”
“二百两黄金,帮你杀个人,确实是稳赚不赔的好买卖。”
老僧将生肉一口塞进嘴里吞了下去,擦了擦嘴角的血迹,满足地眯起眼睛。
“不过嘛,你却能因此而一举得到赫赫有名的华仙子,以及偌大的一座百草庄。”
“这么一想,贫僧就有点亏了。”
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
吴少卿沉声道,“有什么条件你尽管直说,我能答应的一定不会推辞。”
“嘿嘿,爽快!”
老僧摸了摸下巴,面露yin邪笑容,“我听说那位华仙子,乃是传说中独臂医尼的弟子。”
“而她之所以能被医尼看中,皆是因为拥有一种特殊的体质,名为百草医心。”
“这种体质之珍贵,几十万人中也难以出这么一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