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死的毓芳。
她的日子过得不痛快,毓芳也别想痛快。
她必须得让毓芳体会到跟自己一样的苦楚,才行!
要不是她横插一脚的话,这一切都会无比顺遂,而不会像是现在这样,磕磕绊绊。
这一两个月来,她陆陆续续也相看了不少人家。
可,那些男人,莫说是相貌堂堂了。
有好些,是带出去都丢人现眼的程度。
她瞧上的,瞧不上她。
瞧上她的,她又瞧不上人家。
一来二去,就连季姗姗也要被这如此密集的找对象强度,把心情搞崩溃了。
越疯魔,她躺在炕上,就越发觉着萧振东好。
也就越发痛恨,已经嫁给了萧振东的毓芳。
顺带着,弯弯绕绕中,把萧振东也给恨上了。
爱恨交织,她就觉着,只要能得到萧振东,顺带着给毓芳找点不痛快,不管她付出什么样的代价,都是值得的。
思及此,季姗姗垂眸,“我纯粹就是给毓芳找不痛快的。
而且跟萧振东在一块,对咱们家没坏处,也不耽搁我嫁人。
不过是私底下悄悄来往罢了,捏着他的把柄,我就不信了,咱家还能过不上好日子。”
至于先前没成,这次,为啥笃定能成……
天下的男人,都是一个样。
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偷不着。
跟毓芳在一起久了,饶是结婚之前稀罕的要死要活,可时间长了。
朱砂痣也会变成蚊子血。
白月光也是成为饭黏子。
都是,一样的。
最主要的,季姗姗觉着自己只要一出手,基本上没有拿不下的男人,唯独在萧振东的身上栽了大跟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