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祭司虽然看不懂他所使用的文字,也打心底不喜欢他之前对弗洛瑞斯的慢待,但看到他这样好学的态度,神情不由微微温和了些。

    父子二人很轻易便适应了在神庙内的生活。

    神庙内的人际关系十分简单,一起学习的小祭司们大都是热情好学的少年,对这对话不多却做事利索的父子二人颇为喜欢,而神庙内地位最高的大祭司是个不爱揽权又乐于教授的老人,只要不触及他所信仰的神明,这位红衣大祭司脸上就没有不挂着笑容的时候。

    在神庙中待了三个多月,依着神庙内的便利,姜流云很快就找到了暂时代替的药草为儿子炼了新药,倒也短暂的放下了一个心病。

    “阿依!阿依!”

    姜思钰听到声音,放下手中分拣的药草,抬头看了一眼,门外的弗拉尔正双手扒着门口,悄声低唤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但声音再低有什么用,阿爹一定听到了。

    姜思钰转头看了一眼桌边正认真做笔记的阿爹。

    姜流云头也不抬,淡淡道:“去玩吧,注意安全,早些回来。”

    对姜流云而言儿子能交到朋友挺好,那个叫弗拉尔的少年天真单纯没有坏心,阿钰处事也有分寸,倒不怕他们在一起能出什么事。

    姜思钰点点头,安静的出了门。

    一出房门,弗拉尔二话不说就拉着他一路小跑,直到离开神庙出了城门,来到了一处小树林。

    姜思钰还没搞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就见他从身后的树丛里一阵摸索,直接提出了一只肥壮的灰兔子。

    姜思钰偏头不解,“这是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吃啊!”弗拉尔兴冲冲道:“我今天一早出门采药,好不容易抓到的,我们把它烤了吧!”

    看了眼那兔子满身的肥肉,姜思钰悄悄咽了咽口水,摇摇头,“伊劳斯大祭司不是说过禁止我们吃兔子吗?”

    “那是因为伊劳斯大祭司认为兔子是弗洛瑞斯的圣物象征,所以才不让我们吃兔子,可是兔子这么好吃,它长得这么多肉又这么美味,不吃可就太可惜了。再说了,我听我祖父说过,在大灾难后的时期,弗洛瑞斯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也吃过兔子,伊劳斯大祭司就是太古板了。”

    弗拉尔连绵不绝的说了一大堆,其目的很明确——吃兔子,“再说了,你看,它已经被我弄死了,如果不吃了它,那它的死亡岂不是更加没有意义了吗?”

    姜思钰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。

    ——于是两人一起将这只肥美的兔子给烤了。

    烤好的兔子滋滋往外冒油,淋上了甜甜的蜂蜜和酸甜的果汁,空气中登时弥漫开了一股诱人的烤肉香。

    等肉烤好,弗拉尔撕下一只兔腿递给自己的朋友。

    姜思钰小心接过,用手帕包起来放到一边。

    弗拉尔不解,“你不吃吗?”

    “我留给父亲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