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道说……
她又细细看了看眼前的经书,倒吸一口凉气:“好,本宫知道了,你先下去吧,本宫要静心抄经了。”
先抄的是从大王大妃哪儿借来的《楞.严.经》,经文倒是不长,只是释义抄的人手酸。
姜清芸才抄到“刹那之间,佛祖背后升起万丈瑰丽霞光”时,站在一旁静静看她抄经的夜宵突然伸了伸爪子,用力在“瑰”字上一拍!
姜清芸吓了一跳,差点把墨汁滴在抄好的经文上。
“你也开始调皮捣蛋了是不是?”她心中有气,竹制的狼毫小笔在夜枭脑袋上一敲。
小家伙惨遭敲头,却依旧不老实,爪子不住地拍打着“瑰”字,鸟嘴里叽叽喳喳的,似乎想告诉姜清芸什么。
“瑰?”
姜清芸轻声念着,突然明白过来,回想起当初看到的碎纸片,不由得问道:“你的主人叫‘瑰’?”
昂?
是这样吗?
夜枭歪歪脑袋,自己也有些不确信起来。
主人的名字确实是这样写没错,可是……读音好像不对啊……
瑰?鬼?瑰瑰瑰鬼鬼鬼……唔……好像也没什么不对……
想清楚之后,夜枭又兴奋起来,小爪子重重地在“瑰”字上一按!
“瑰”——指美玉,也指像玉一样的石头。
一般来说,只有饱读诗书的家庭才会给家中女儿起这样的名字。
原来夜枭的主人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子啊。
推理出这样的信息,姜清芸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:虽然她已经决定要写信致歉了,但于礼教而言,女孩子送信给陌生男子终究不太妥当。
但既然“瑰”是个知书达理的女孩,那就没问题了!而且若是对方出身良好,对自家“信使”受伤的宽容度也会更高,不用担心被对方诘问指责。
她心情大好,揉了揉夜枭的小脑袋,又喂给它一条肉干:“没想到你的主人品味还挺独特。”
姜清芸见过有人飞鸽传书,但女孩子使唤夜枭送信,这还是第一次见到。
夜枭得了美味,也很满意,撒娇地用脑袋顶顶姜清芸的掌心,几声咕咕鸟鸣自口中溢出,似乎想讨到更多好吃的。
姜清芸被它讨好得爱心泛滥,所幸放下笔纸,帮它撕起肉干来。
一人一鸟玩得正欢,姜清芸突然听到厢房外一个陌生的声音:“淑仪,就是这里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