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墨轻香小说>奇幻玄幻>京极家的野望 > 第一百一十七章 《京极家领内十八条》颁布!
    另外法令还规定了适婚年龄,男子18岁女子16岁,任何人在年龄未达到的情况下都不得结婚(可以定亲)。

    第十一条,继承制度。

    制度规定,家臣家名的继承由嫡长子继承,如无嫡长子的除了收养以外,需由京极家家督指定继承人选,家臣不得擅自处理。

    另外,对于有特殊功绩的非嫡长子,则有俩种特殊安排。

    第一是非嫡长子获得特殊功绩,比如说获得战功的,如果京极家家督赐予了知行的,可以另立门户。

    第二,如果获得特殊功绩但没有被赐予知行的,可以向京极家申请继承本家家名(视具体情况而定)

    此外,对于有过错或者言行举止不当的嫡长子,可以向京极家申请更换继承人。

    第十二条,战时政策。

    政策规定,如果京极家出现战事,则所有家臣必须按照自身所领积极动员兵势,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结,并且立刻前往集结地。如果有迟到或者缺勤的,迟到者按照迟到天数罚俸,缺勤的减封或者转封,情节严重的家督可以没收知行。

    第十三条,军功制度。

    制度规定,所有常备足轻再战斗中讨取敌方武士的,可以获得京极家武士的身份,京极家所有武士必须承认该武士身份。

    战时立下特殊功绩的,比如一番乘、一番枪等等,如果立功者是武士身份则可以增俸或者加封,如果立功者是普通足轻身份的,视战事大小发放俸禄。

    此外,如果足轻在战斗中击杀超过10名敌方足轻的,可以免去该足轻所在家庭三年的年贡。击杀超过50人的,可以获得京极家武士的身份(击杀人数可以累计)。

    第十四条,矿山、林地、河流湖泊等资源的归属。

    规定京极家领内发现的所有矿山和林地都属于京极家,任何人不得私自占领。矿山开采的收入,矿山所在地的家臣可以享有一部分收益,任何人不得瞒报领内的矿山和林地等资源,如有发现则严惩不贷。

    第十五条,匠人、艺伎、忍者等特殊职业和有特殊技艺者的管理。

    条令规定,京极家领内所有的工匠、艺伎、忍者等特殊的职业或者有特殊技能的人,需要主动向京极家进行登记。

    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工匠、忍者、艺伎等,男子可以获得武士身份的待遇(注意只是待遇),可以在京极家领取相应的俸禄并且享有一些武士的特权。

    第十六条,叛国者。

    内容只有一个字,杀!

    第十七条,家老制度。

    制度内容是,京极家的家老由奉行众笔头、一门众笔头、军务众笔头、外样众笔头组成。家老不常设,只有当京极家当主死亡且幼子继位之时,由上述四位笔头自动出任。

    家中事务由四位笔头商议决定,家督之妻不得干涉政务,但享有建议权。

    第十八条,奴役的买卖和管理。

    条令规定,不得买卖任何京极家领内的“自由人”,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卖和购买京极家领内的合法人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