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,就是消失了。
虽然事有蹊跷,但是为了十万块钱,我对谁都没有说过此事。
陆九脸色更难看了。
那张银行卡你还带着吗,他问我。
我说在,在房间的抽屉里。
等我们回到房间后,他一抽开屉子,便看到我所说的银行卡。
我瞪大了眼睛,这是什么鬼东西,我那天晚上拿到的根本不是这个。
在我屉子里,放着一沓白花花的纸。
陆九拿起来翻了翻就丢给我,说看看吧,这就是你那天晚上拿回来的银行卡。
我一看,这东西分明是民国时期的字据!那时候还没有银行卡,只能手写字据来代替,上面字迹潦草,几乎到看不见的地步。
我算是明白了。陆九说,那天晚上他们去夜店,就是想找一个开了鬼眼,能看见他们的人娶他们小姐,而你恰好有这项能力,便将这东西交给你,十万块,权当是结婚的聘礼!当时你接了下来,相当于把自己卖了出去!
我心里一惊,这岂不是说已经没有退路了!?
哪知陆九忽然一笑,说,他们给你结了阴亲,烙印在你的魂魄上,既然如此,你把那块带有烙印的魂魄剔除来,不就好了。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。
我这才相亲陆九的营生——从他爷爷手上继承下来的纸人铺子。
你想怎么办?我问。
我打算,再造一个你。
他说这话的时候,嘴角弯钩着笑了起来,让我觉得背后发寒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