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知夏的学历也很高,虽然不是古典文学专业的,但也看出,沈闲写偏了。

    只有徐子健眸光深邃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,这首词,还有最后两句。

    往往最后两句才是点睛之笔。

    沈闲不理会众人,正准备提笔写下最后两句。

    人群中忽然响起了一道清冷的声音:“沈闲。”

    所有人都扭头向门口看去。

    只见门口出现了一个全身包裹在防晒衣中的女人,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,戴着墨镜,连眼睛都看不到。

    只能够看到这是一个身材很好,皮肤很白皙的女人。

    “妈妈!”卿卿见到周挽来了,一眼就认出了她,然后张开双臂。

    周挽走过去,将卿卿抱在怀中。

    卿卿指着沈闲:“爸爸写字。”

    她想表达的是爸爸在写字,但太小了,表达的并不完整。

    看到周挽到来,林知夏眯起了眼睛,死死的盯着周挽。

    这就是沈闲的妻子吗?

    虽然看不清楚面容,但气质真的好高贵啊。

    “等我会儿。”沈闲笑着开口,看着周挽,咏出了最后两句:“两情若是久长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。”

    周挽闻言,藏在墨镜下的双眸一眯。

    她读书的时候,可是当过校文联主席的,瞬间就读懂了这两句的意思。

    什么意思?

    沈闲这是在跟我表白吗?

    我不能答应!

    因为宁彩有与沈闲发展的意思。

    而且,自己喜欢的是邮差啊。

    最后两句出现,徐子健的脸上出现了震撼之色:“牛逼啊,小沈,你真牛逼啊,最后两句,简直是神来之笔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