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墨轻香小说>青春都市>夜行法医 > 第一百一十章跟我们走一趟吧!
    在张主任,或者是在很多人的眼里,强奸这样的事情,是一件官不举民不究的事情,只要也是因为知道的人只有施害人与被害人,而被害人往往因为自身的原因会选着拿钱了事。但是其实强奸是属于刑事案件,是可以提起公诉的,就算还是突然有杀人了这样的事情也都是可以提起公诉的。

    我笑道:“张主任,难道你不知道强奸这类的事情是可以提起公诉的吗?这应该就不用我解释了吧?”

    张主任嘴角有些抽动,说道“我那根本就不是强奸,都是半推半就的就同意了!这不能算是强奸。”

    在法律上对于强奸罪是有定义的,一般意义上来讲强奸,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,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,属于违法犯罪行为。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(除了阿富汗、塞拉利昂、刚果民主共和国),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。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,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。

    当然了,面对这类事情的时候我们的女性同胞完全可以进行防抗,在中国《刑法》第条第款规定: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如果有人对你不轨的时候,就算是你“没收了他的作案工具”也不算犯法。

    当然了,法律上对于半推半就,也是有定义的。所谓半推半就,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,该妇女既有“就”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,又有“推”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。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,性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环境条件如何,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,该妇女的道德品行、生活作风情况等等。如果查明“就”是主要的,则属假推真就,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。反之“推”是主要的,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,应当以强奸罪论处。

    张主任所侵犯的女孩子之中属于半推半就的还是不占少数的,因为有很多女孩子现在不太自爱!对于她们来说这样的“潜规则”已经看开了,更有甚者觉得这是双方互利行为。

    我冷冷的看着张主任,说道:“张主任,就算是有些人是半推半就的,但是艾芙应该不是吧!单单就艾芙这一个受害者就能让你蹲十年以上。现在你是跟我们走,还是我一会叫警局的人来带你走?”

    张主任这样的禽兽绝对不能在继续留在这里,不管怎么样,今天我都要带走他!他多在浙南大学呆一天,就有可能多一个女孩子被他胁迫。

    张竹人神情黯然,说道:“好吧!我跟你们走。不过,你们可以不用手铐吗?至少在我学生面前给我留点尊严吧!”

    “尊严?你这样的人还要尊严?”李朔冷冷的说道。

    事实上我们也的确没有带手铐,带着张主任一起离开了浙南大学。来到了警局。

    张局刚刚见到我带这张主任回来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诧异的,不解的问道:“宋慈,你这是?”

    我并没有多说,只是将周瑶给我的证据,给张局看了一边,张局脸一下子就阴沉了起来,嘴角抽动着对张主任说道:“禽兽,你他妈的还配当老师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