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22年的法律更加无法明确家庭暴力的边界。

    这一题,无解。

    铐完一个,又有下一个。

    “同,志,我也来自首。

    21年前,我公公老年痴呆,侵犯了我,由于丈夫早死,亲戚们都睁只眼闭只眼。

    我想同归于尽,但却舍不得三岁的女儿。

    听说有一位无名无姓,在城市里解决苦难人的先生,所以我写了信,放在上一个案发现场。

    我以为不会有回应的,抱着女儿想要跳河,走到河边就听说公公死了。

    如今女儿已经大学毕业,找好工作了。

    我真的特别感谢他。

    谢谢他能让我女儿平安长大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我。

    20年前的春天,我被爸爸丢在火炉旁边,烧坏了一只手。

    妈妈本来已经跑了,为了我还想回来。